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admin
2021-05-31
28
问题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卷三·37题)
选项
A、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
B、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
D、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小桐作为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其造成周某的损害,周某起诉苏拉公司时,以接受派遣的苏拉公司为被告,菲特公司既不是被告。也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A、B项错误。 周某主张劳务派遣公司菲特公司承担责任的,其应和接受派遣的单位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0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3.46)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在诉的合并的类型上属于()。
关于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的征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5年,其中韩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两年后,村委会即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承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个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善,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韩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3.35)
民事诉讼与和解、调解、仲裁的主要区别在于()。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电脑公司与位于西城区的乙电子设备厂有合同纠纷。甲公司通过别的渠道扣留了乙厂价值70万元的配件,以此要求乙厂还债。乙厂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配件。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厂还债。乙厂又得知甲公司准备将扣留的配件发送到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
随机试题
男,58岁,吸烟史30年,刺激性咳嗽并痰中带血1个月,X线检查示右肺上叶前段呈炎性征象,痰细胞学检查找到腺癌细胞,体检发现右锁骨上淋巴结肿大。右锁骨上淋巴结穿刺活检发现癌细胞,应采取的最佳治疗方法是
牙周探诊的最佳力量是
下列哪项不是口腔癌警告标志
患者,男性,19岁。因高考失利,产生轻生念头,服大量毒药,药名不详。急诊护士为其洗胃时首先应
商先生,某企业负责人;商太太,大学教师。二人均十分重视通过商业保险规避风险。如果商先生投保了一份附加医疗保障的交通意外险,则这份保险的标的是()。
分部报告是指按确定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对其相关信息予以披露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符合下列哪些标准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方可作为报告分部披露其相关的会计信息()。
3,4,10,33,()
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的职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集成企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其权利保护期到(30)。
窗体上有一个名为List1的列表框和一个名为Command1的命令按钮,并有下面的事件过程:PrivateSubCommand1_Click()n%=List1.ListlndexIfn>0Thench$=List1.Li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