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5日,甲银行对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3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而甲银行诉丙公司的案件尚未审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dmin2017-04-09  23

问题 2015年2月15日,甲银行对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3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而甲银行诉丙公司的案件尚未审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选项 A、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该案继续进行
B、人民法院应终结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甲银行另行提起诉讼
C、乙公司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的诉讼请求
D、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破产申请的,该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E、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诉讼请求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B: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2)选项C: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3)选项DE: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该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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