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

admin2013-08-02  27

问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

选项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340条第1款、第3款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因此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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