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佳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月4日,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收到A公司的开户银行开出见票即付的汇票一张,注明的出票日期为1月4日,金额为93.6万元。 (2)1月10日,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
佳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月4日,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收到A公司的开户银行开出见票即付的汇票一张,注明的出票日期为1月4日,金额为93.6万元。 (2)1月10日,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
admin
2015-09-06
30
问题
佳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月4日,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收到A公司的开户银行开出见票即付的汇票一张,注明的出票日期为1月4日,金额为93.6万元。
(2)1月10日,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已付全部价款并验收人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l万元。
(3)1月15日,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4)1月20日,向供货商承德企业开出一张支票,由于承德企业的名称全称和金额不确定。因此出纳在开出支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和“金额”。
(5)5月1日,向永和公司销售货物,取得了永和公司开具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为3个月,出票人为永和公司,出票日期为5月1日。
(6)6月15日,支付给招商公司财务咨询费,将永和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招商公司,在背书时,出纳将公司的签章盖在了票据背面“被背书人”处,将招商公司的名称写在了“背书人”处。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题。
关于6月15日佳丽公司进行汇票背书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选项
A、背书时不应记载背书人,被背书人应记载为“招商公司”
B、公司出纳的背书记载不符合规定
C、该记载会导致此票据不连续
D、该记载会导致承兑人拒绝付款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为票据的收款人;第二次背书的背书人为第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本题中,出纳所盖的背书人签章和所写的被背书人名称正好相反,此举会导致汇票背书不连续,承兑银行拒绝付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vxV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题库会计从业资格分类
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会计从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商业银行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下列各项属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是()。
按照规定,启用新的会计账簿时,须填写“启用表”,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在“启用表”上注明的事项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是指规范()有关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等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总称。
下列属于税法规定的偷税手段的有()。
广州市某私营企业已注册经营两年,由于该经营地近期要拆迁,该私营企业于2013年2月3日将经营地点从原来街道搬迁到离原来街道不远的另一条街道,两条街道同属于荔湾区内街道,税务机关2013年4月6日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私营企业末办理税务登记,于是责令
随机试题
在保护接零系统中,对于配电线路、供给手持式电动工具或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线路,故障持续时间的要求各不相同。下列对线路故障持续时间的要求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凭证审核的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外币股权投资基金,表述错误的是()。
以下名塔中属于密檐式塔的有()。
查询订购单的数量和所有订购单金额合计的正确命令是( )。
请使用VC6或使用【答题】菜单打开考生文件夹proj2下的工程proj2,其中有整数栈类IntList、顺序栈类SeqList和链接栈类LinkList的定义。请在程序中的横线处填写适当的代码并删除横线,以实现上述类定义。此程序的正确输出结果应为:
Whatisthepurposeofthisnews?
Thereisevidencethattheusualvarietyofhighbloodpressureis,inpart,afamilialdisease.Sincefamilieshavesimilarge
Whatdidthewomanthinkofthenewwingofthemuseum?
Intheearly20thcentury,fewthingsweremoreappealingthanthepromiseofscientificknowledge.Inaworldstrugglingwith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