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区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区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0-11-19
30
问题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区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区教委按日处100元的罚款
B、对区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区教委直接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
D、责令由市教委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
答案
B,C
解析
A选项不当选、B选项当选。《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2)项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可见应该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罚款,而不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罚款。
C选项当选。《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5)项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有权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司法拘留。
D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96条第(4)项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可见法院无权责令市教委对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只能提出司法建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u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20题)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21题)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18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第62题)
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关于加强本州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决定》。关于该法律文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27题)
某律师事务所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2014年卷一第48题)
银行为孙法官提供了利率优惠的房屋抵押贷款,银行王经理告知孙法官,是感谢其在一年前的合同纠纷中作出的公正判决而进行的特殊安排,孙法官接受该笔贷款。关于法院对孙法官行为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年卷一第100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一第39题)
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39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51题)
随机试题
打网球对提高心肺耐力的作用同慢跑一样。()
患者男性,15岁。因乏力,面色苍白前来就诊,血液分析结果:RBC3.14×1012/L,Hb62g/L,HCT0.21,RDW21%。该患者贫血形态学应为
A.化学发光剂作为酶反应底物B.化学发光剂直接标记抗原或抗体C.抗体包被在磁颗粒表面技术D.二价的三联吡啶钉E.荧光物质标记抗体电化学发光免疫采用()
甲公司破产后,公司管理层想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遂找到债权人会议中的最大债权人张某,希望其能在会议上同意和解,张某表示同意,但张某的债权份额只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半,则关于公司能否如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钢筋焊接连接,叙述正确的是()。【2009年真题】
设置于供热管道型钢支架根部的护墩,其作用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及动产设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甲公司2×13年至2×16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2×13年10月31日,甲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项被指定为以公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指出,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是()
表达式4+5\6*7/8Mod9的值是( )。
Americansaregettingreadyforthebiggestsoccereventintheworld.Forthefirsttimetheworldcupsoccercompetitionwi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