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4题,多选)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4题,多选)
admin
2018-03-24
30
问题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64题,多选)
选项
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价值。本题涉及较为抽象的刑事诉讼理论,具有较大的难度。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为外在性秩序价值,即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性价值。如《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括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其二为内在性秩序价值,即刑事诉讼程序本身要遵守法定程序,实现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据此可见,A、B、C选项正确。诉讼效率价值的内涵就是通过诉讼程序的设计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最大程度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即满足社会、国家和个人对正义、秩序和自由的需求。因此,诉讼效率对于秩序的及时实现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并非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刑事诉讼要实现的秩序是正当的秩序,必须建立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如果在牺牲程序公正基础上单纯的提高效率,根本不能实现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正当秩序。据此,D选项错误,不选。本题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r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从现有的史籍和秦简中,可以看出秦代的基本诉讼原则有:()。
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是:()。
唐律规定“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具体内容包括()。
关于离婚,唐律所规定的“三不去”原则包括()。
唐律规定徒、流刑案件的判决,须移交()复核。
西周时期的官府在受理诉讼以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交纳诉讼费用,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称为:()。
西周周王下的中央主要司法官员是:()。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62题,多选)
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2012年试卷一第16题)
随机试题
法约尔认为每个雇员只能听命于一个上司,否则无法把事情搞好。()
U波倒置可见于下列情况,但除处
患者男,32岁。A型血友病患者,因外伤后反复左大腿肿胀4年,左大腿皮肤溃疡4个月入院。入院体查:左大腿皮肤可见瘀斑,左大腿极度肿胀,局部皮温增高,左大腿内侧可见-5cm×5cm左右皮肤破溃,内可探及3cm深窦道,有红色黏稠状分泌物流出,有异味。该患者要
ONPG试验是测定细菌
甲向乙讨债不成,遂将乙关押15日之久,甲的行为属于()。
已知某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如下图单代号网络计划所示,图中节点表示工作,节点上方的数字为节点编号、中部的字母为工作名称、下方的数字为该工作的持续时间,时间单位为天。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分部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作为()。
在测验时向被测者提供一些模棱两可的刺激,让他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自由作出自己的反应的测验方法是()
幼儿园舞蹈教师杨某推荐豆豆报名参加在某电视台举办的幼儿歌舞大赛。豆豆在比赛中荣获第一名,获奖金5000元。杨某欲向豆豆的父母索要部分奖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面测验属于自陈式人格测验的是()
王某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