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田某因涉嫌诈骗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田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田某因涉嫌诈骗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田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dmin
2013-08-28
27
问题
田某因涉嫌诈骗先被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经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此案经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乙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田某无罪。检察院没有抗诉,乙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生效。田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选项
A、田某有权要求国家对他被监视居住承担赔偿责任
B、对刑事拘留的赔偿,甲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对逮捕的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乙县检察院
D、田某只能要求金钱赔偿
答案
A,B,C,D
解析
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了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的范围。监视居住并没有限制受监视人的人身自由,因此监视居住并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田某对被监视居住的情形无权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A说法不正确,应选。第2l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批准逮捕的决定是由甲县检察院作出的,根据“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本案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为甲县检察院,对刑事拘留及逮捕部分均由甲县检察院赔偿,故选项BC说法都不正确,应选。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知田某还可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形式,不仅限于金钱赔偿。选项D说法不正确,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i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说法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的是哪一项?
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心购买了一台音响设备,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找到购物中心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父母子女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可以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的法。本条属于:
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最严重的输液反应是
建设项目设立由()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在常见的账务处理程序中,共同的账务处理工作有()。
在确定存货经济批量时,应考虑的成本是()。
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时间顺序是()。
关于组织的人力资产与物质资产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05年考试真题)无形资产成本在取得的当月开始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
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
明天我们学校的篮球队要比赛明德中学。
Accordingtothepassage,scholarsandstudentsaregreattravelersbecause______.Whatwillhappentoascholarwhoshares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