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33题)

admin2016-07-01  15

问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33题)

选项 A、重新计算期限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两种情况
B、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期满前已交邮的不算过期,已交邮是指在期间届满前将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递交邮局或投入邮筒内
C、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讼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以外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的时间,应当从法定羁押期间内扣除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重新计算期限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法定情形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的问题,如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期限只包括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期限,而不包括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A选项表述不正确。
    法定期间的计算,不包括在路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法律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即使文书到达司法机关时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仍然认为有效。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书是否在法定期间交邮以邮戳为准,而非以递交到邮局或投入邮筒内为准,B选项表述错误。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这一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公安司法机关。例如,追捕犯罪嫌疑人,若从外地押解至侦查机关所在地需要两天时间,则24小时以内讯问和通知家属的法定期间应当扣除两天。有关诉讼文书材料在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过程中的时间,也属于路途上的时间,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扣除,C选项表述正确,应当选。
    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案件,在羁押场所以外进行医治的时间应从法定羁押期限内扣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原则,在外医治期间仍应计人法定羁押期间,D选项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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