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09-03-23  22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国务院有权决定教育部的设立
B、北京市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昌平区南邵乡的设立
C、国务院无权批准重庆市和四川省的区域划分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答案2,4

解析 依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因此C项正确;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因此D项错误。依据《宪法》第107条的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项正确。《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此A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fB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