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自诉案件一般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提起,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但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诉讼不合法的是:
自诉案件一般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提起,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但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诉讼不合法的是:
admin
2014-04-02
41
问题
自诉案件一般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提起,一些特殊情况下,非本人也可以提出,但下列由被害人以外的人提起诉讼不合法的是:
选项
A、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
B、被害人不愿告诉的,他的近亲属代为告诉
C、被害人是精神病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告诉
D、属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而无法告诉的,他的近亲属代为告诉
答案
2
解析
《刑诉解释》第187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B项中被害人自己不愿告诉,而他人代为告诉违背了自诉案件的立法精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e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曹兵是某地一霸,一天其买完王某的西瓜后,不但不给钱,反而说给过了,还要让王某找钱,王某气愤不过,二者厮打起来。曹兵遂叫来其当警察的表兄顾某帮忙。顾某以王某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领事裁判权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日本法制发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人们常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关职权的表述何者是错误的?()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张三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无形资产业务会计控制制度设计的目标有()
256×256形式表示的是
使用清热药应注意的是( )。
赵先生,50岁,因肝硬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腹水入院治疗。放腹水后出现精神错乱、幻觉,伴有扑翼样震颤、脑电图异常等肝昏迷表现。此时病人可能处于肝昏迷的哪期
甲向乙借10万元钱,双方约定年利率为5%,按复利方式计息,2年后归还,届时甲应向乙支付利息()元。
世界规模最大、综合竞争力最强的汽车企业一丰田公司,最近麻烦不断,相关部门,都接到了客户的投诉,起因就是一个小小的刹车系统故障,随之引起了一连串的召回事件,在中国召回1123辆雷克萨斯LX470,将在美国召回41.2万辆高端乘用车,丰田汽车公司自去年下半年以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并使其高效运转,必须使()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构筑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ErnestHemingwaywasoneofthemostimportantAmericanwritersinthehistoryofcontemporaryAmericanliterature.Hewasthe【C
Mostpeoplewhotravellongdistancescomplainofjetlag.Jetlagmakesbusinesstravelerslessproductiveandmoreprone【51】maki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nessayoncollegestudents’quittingschool.Youressayshouldfocuso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