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有( )。
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有( )。
admin
2020-12-30
13
问题
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有( )。
选项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1年的
D、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
答案
A,B,D
解析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据此,选A、B项,不选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据此,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
(2006年单选37)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
(2015年单选22)下列选项中,具备法人资格的是()。
甲、乙未婚同居。乙谎称怀孕,迫使甲承诺:甲给付乙“结婚保证金”50万元,如半年内不与乙结婚不得要求返还。甲、乙之间的约定()。
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04年单选16)保险事故的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应当认定为()。
(2004年单选3)甲离婚后嫌才三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五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2004年单选51)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支机构有()。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
随机试题
患者,男,35岁。左肾和右侧输尿管下段结石各1枚,直径分别为1.3cm和1.5cm。IVP提示双肾积水。该患者的正确处理为
某药按一级反应速度降解,反应速度常数为k25℃=4.0×10-6(h-1),请计算该药的有效期。
A.补骨脂素B.五味子C.细辛D.厚朴E.连翘主含联苯环辛烯型木脂素的是()。
根据美国的《道德准则和专业责任》中关于“保密”的具体准则,下列哪项事项属于CFP执业者泄露客户的私密()
下列有关土地使用权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高压熔断器用于对输电线路和变压器进行()。
散客旅游的随意性很强,变化多,服务项目不固定,而且自由度大。()
下列关于DNA复性的叙述,正确的是
Foodandoxygenpasseasilyfrommothertofetus(anunbornbaby).Nowitseemsthatfleetingsadnessorhappinessisalso【B1】___
PopstarstodayenjoyastyleoflivingwhichwasoncetheprerogativeonlyofRoyalty.Wherevertheygo,peopleturnouti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