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
admin
2012-11-10
26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
选项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
A,B,C
解析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法庭成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对于因故(如回避)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的,应重新进行以前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应迅速作出裁判并予以宣告。
集中审理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其中第3条是关于合议庭成员不得更换的规定,即“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第9条是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时限的规定,即“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以及第14条是关于裁判文书制作期限的规定,即“合议庭一般应当在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判文书”。
根据上述分析,选项ABC均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为正确答案。
选项D是审判公开原则的体现,这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又要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这里的“另有规定”主要指以下几种例外情况:
(1)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因此,选项D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c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面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需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下列与犯罪故意和共犯有关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毒品犯罪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犯侮辱罪,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法院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并对其作出了一定的处理。在下列的各种处理措施中,合法适当的有()。
下列案件中,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应转为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刘某是某人民法院的审判员,一次工作安排刘某参与审理周某故意杀人案,刘某是周某的哥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因王某超出了经营许可证指定的范围经营各种业务活动,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告处罚决定书时,王某不在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怎样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王某?
随机试题
焊条型号中的“Q”表示()。
软组织血管瘤,错误的是
女,22岁,劳力性心悸气促1年,昨晚2时突起呼吸困难,不能平卧,咳吐大量粉红色泡沫痰。查体:唇发绀,心尖区触及舒张期震颤,心尖区闻舒张期隆隆样杂音,第一心音增强,肺部布满大量哮鸣音及湿性啰音。该病人的诊断为
可能加重胃食管反流病患者反流症状的药物有()。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下列机构中,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的有()。
甲企业聘请咨询公司为其做组织咨询。咨询人员收集到企业下列信息并采用变量分析法确定企业领导者的管理幅度,以下信息中有利于企业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设δ>0,f(x)在(-δ,δ)内恒有f"(x)>0,且|f(x)|≤x2,记则有().
A、Theshowwasveryimpressive.B、Shethoughttherewerenoticketsleft.C、Shethoughttheticketsfortheleftseatsweresold
A、Thespeakerwasaqualifiednurse.B、Mr.Gillespiewasanoptimisticperson.C、Hewhohelpsotherswillfeelhappytoo.D、Sic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