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强制许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10-29  27

问题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强制许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本联盟各国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
B、除强制许可的授予不足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外,不应规定专利的取消
C、自授予第一个强制许可之日起两年届满前不得提起取消或撤销专利的诉讼
D、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届满以前,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三年届满以前,以后满期的期间为准,不得以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为理由申请强制许可

答案A,B,C,D

解析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五条A(2)规定,本联盟各国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授予强制许可,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专有权而可能产生的滥用,例如:不实施。选项A的说法正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五条A(3)规定,除强制许可的授予不足以防止上述滥用外,不应规定专利的取消。自授予第一个专利强制许可之日起两年届满前不得提起取消或撤消专利的诉讼。因此,选项B、C的说法正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五条A(4)规定,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届满以前,或自授予专利之日起三年届满以前,以后满期的期间为准,不得以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为理由申请强制许可;如果专利权人的不作为是有正当理由,应拒绝强制许可。这种强制许可是非独占性的,而且除与利用该许可的部分企业或商誉一起转让外,不得转让,甚至以授予分许可证的形式也在内。选项D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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