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dmin2013-03-24  36

问题 某国有企业200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选项 A、2003年
B、2004年
C、2005年
D、2006年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延续弥补的期限。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问断地计算(2002—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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