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取得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dmin2012-12-11  40

问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取得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选项 A、3920
B、3940
C、3980
D、4000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所以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20=39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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