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2005年真题]

admin2013-08-26  24

问题 土地使用者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    )。[2005年真题]

选项 A、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随之槲应调整
B、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大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做相应调整
C、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小于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做调整
D、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

答案A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Tw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