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admin
2009-10-23
21
问题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些财产不得采取执行措施?
选项
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
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C、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D、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
答案
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以A、B两个选项是正确的;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所以C、D两个选项也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T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和另外两人合伙开办了一个食品厂,生产的饼干与A公司饼干的包装、口味、生产方法等都相差无几。张某另办食品厂一事被A公司董事会觉察,董事会经研究决定罢免张某的职务,向法院申请没收其经营食品厂的收入所得。问:(1)张某另办厂
论商主体法定原则的内容和价值。(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考研真题)
简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2010年11月2日,孙某夫妇每人投保了100万元人寿保险并交纳了保险费,11月3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了正式保单,保单上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为11月3日零时。11月4日,孙某夫妇在外出途中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事后,保单受益人孙某夫妇的父母向保险
某厂女工王某于2006年6月22日为贺某投保(贺某与王某为婆媳关系)。经贺某同意后购买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5份,指定受益人为贺某之孙、王某之子甲,时年12岁。保险费按月从王某的工资中扣交。交费一年零八个月后,王与被保险人之子乙离婚,法院判决甲随乙共同生活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刑事证据
简述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守的规则。
英美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当事人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主要围绕控诉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进行,法官(包括陪审团)处于居中公断地位的一种诉讼结构。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过程中主要实行“职权主义”,即刑事诉讼活动以审判官为中心,强调法官的主导地位,而
随机试题
惊厥患儿可能会出现哪些情况()
A.十二指肠B.空肠C.回肠D.盲肠E.结肠马大肠有一段形态特殊,盘曲成双层马蹄铁形的是
米力农属哪一类药物
某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1日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征收青山村村民甲家承包地和宅基地占有范围内的10亩土地,出让给民办青山小学盖校舍。国土资源局于7月1日与青山小学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但由于国土资源局工作上的疏忽,一直迟延到9月1日才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
以下关于建筑的交通联系部分空间形式的分法,错误的是()
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估计普通股成本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家庭作为第一课堂,是孩子们接受教育最早、最深、最广的场所;学校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最重要场所,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有专家指出,相对而言,学校教育对个人未来生活的影响更大。下列哪项如果为真,
【三省六部制】上海大学2014年中国史复试真题;复旦大学2016年历史学综合真题;西北大学2016年中国史真题;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专门史真题;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历史学基础真题
证明:方阵A是正交矩阵的充分必要条件是|A|=±1,且若|A|=1,则它的每一个元素等于自己的代数余子式,若|A|=一1,则它的每个元素等于自己的代数余子式乘一1.
内存按字节编址,利用8K×4b的存储器芯片构成84000H到8FFFFH的内存,共需______片。A.6B.8C.12D.2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