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服务,2017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000元。 (2)购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admin2018-06-20  2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服务,2017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000元。
(2)购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3)购进职工食堂用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
(4)承包一项建筑工程,收取含增值税总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优质工程奖励费2220元。
(5)销售自产的活动板房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中销售活动板房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23400元,提供安装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元。
(6)向乙公司出租闲置施工设备,一次性预收6个月含增值税租金共计70200元。
已知: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选项 A、购进工程所用材料的进项税额170000元
B、购进职工食堂用材料的进项税额8500元
C、购进工程设计服务的进项税额600元
D、购进办公用品税额180元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购进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用于职工食堂属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选项D: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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