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13-12-10  32

问题 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A,B,C,D

解析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例对以后相应法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因此,选项A正确。
    普通法,指的是12世纪前后由普通法院创制并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判例法;普通法的形成可以说是中央集权制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故选项B正确。
    衡平法,是指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的诉讼程序相当简便、灵活;法官运用衡平法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选项C正确。    衡平法与普通法一样,均是判例法,都遵循先例;衡平法的存在是以普通法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普通法与衡平法的规则发生冲突,衡平法优先,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应当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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