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公安机关在一次严打行动中端掉了一个盗窃犯罪团伙,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其移送至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盗窃团伙中的苏某年仅17岁,刚刚加入该团伙,从未参加过盗窃活动,并且是一名聋哑人。对于苏某,县人民检察院的下列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dmin2021-10-10  56

问题 某县公安机关在一次严打行动中端掉了一个盗窃犯罪团伙,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其移送至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盗窃团伙中的苏某年仅17岁,刚刚加入该团伙,从未参加过盗窃活动,并且是一名聋哑人。对于苏某,县人民检察院的下列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选项 A、退回移送审查的公安机关处理
B、应当撤销案件
C、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应当对苏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答案D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被胁迫参与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的;(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4)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5)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6)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7)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据此,A项中苏某的情形符合该条的规定,所以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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