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长城”水泥厂为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为事务执行人。后合伙企业发现,甲又被聘为“长江”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主管,并于近期甲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销售“长江”牌水泥。针对这种情况,下列处理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是:( )
“长城”水泥厂为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为事务执行人。后合伙企业发现,甲又被聘为“长江”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主管,并于近期甲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销售“长江”牌水泥。针对这种情况,下列处理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是:( )
admin
2013-07-02
26
问题
“长城”水泥厂为一普通合伙企业,甲为事务执行人。后合伙企业发现,甲又被聘为“长江”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主管,并于近期甲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销售“长江”牌水泥。针对这种情况,下列处理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是:( )
选项
A、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甲除名,自作出除名决定之日起,甲视为退伙
B、如果甲在2005年3月1日接到除名通知书,甲对该决议不服,遂于2005年3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恰就在2005年3月10日,该合伙企业借第三人5万元。那么,因为除名决议效力待定,甲仍要对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
C、甲向善意第三人销售“长江”牌水泥的合同效力待定
D、假设因为该笔销售合同,甲从“长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得到5000元报酬,则“长城”水泥厂可以主张这笔收入归企业所有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A选项,应当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而非作出除名决定之日起。B选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的规定,被除名人退伙之日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因此,甲无需对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C选项,为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D选项,注意不要和公司法的规定相混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1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归入权。而《公司法》第149条规定了公司对违反了同业竞争禁止义务的董事、经理的所得享有归入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F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比较分析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述《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要求。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时效期间有哪几种?它们分别应如何适用?
利益返还请求权
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简述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异同。
论物权变动的主要模式与我国法律的实践选择。[中财2017年研]
某企业从事服装销售业务,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就税收法律关系而言,该个体户必须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HIV的传播途径不包括
初产妇,40周妊娠,规律宫缩17小时,现宫口开大3cm半小时,胎膜末破,先露头,S-0,宫缩20~30秒/5~6分,弱,规律。此产妇目前应首选的处理是
女性,42岁,劳累后反复发作性黄疸20年。无发热、腹部不适、食欲不振,小便颜色正常。查体:一般情况好,巩膜轻度黄染,皮肤正常,未见肝掌。腹平软,无压痛,肝脾未触及。化验:Hb142g/L,ALT(SGPT)30U/L,总胆红素38.6μmol/L,1分钟胆
具有行气导滞、攻积泄热功用的方剂是
下列经脉中,在大腿部没有经穴分布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一般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背景资料某水利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天)。合同约定:工程所用全部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如工程工期提前,奖励标准为1万元/天;如工程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标准为1万元/天。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当工程施工按计
旅游团即将结束在本地参观游览活动,如果是乘飞机离境,地陪应提前提醒或协助领队确认机票的时间是()。
Inthemid-1950s,Iwasasomewhatboredearly-adolescentmalestudentwhobelievedthatdoinganymorethannecessarywaswaste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