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

admin2014-03-25  41

问题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券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权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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