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9-01-22  9

问题 关于申请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发明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B、主动修改时,可以扩大原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但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C、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通常只能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D、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只要修改文本未超出原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同均应当被接受

答案A,B,C

解析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三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1.3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修改方式”中规定,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如果修改的方式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则这样的修改文本一般不予接受。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机内对申请文件主动进行修改,此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的记载范围;而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修改,不仅要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而且还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应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由此可见,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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