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甲项单价为180元/m3,乙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

admin2022-07-28  32

问题 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甲项单价为180元/m3,乙项单价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超出部分的单价按0.9进行调整。
    (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第3、4两个月的进度款为多少,监理工程师合适的应支付的工程款为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金额为多少?

选项

答案解答如下:    第3月末:进度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支付的工程款为27.2×(1-3%)=26.38万元    扣预付款后26.38-18.52/2=17.12万元<25万元    第3个月不予付款。    第4月末:还要考虑调价。    甲项实际工程量为500+800×2+600=2700m3,超过估计工程量的110%(2530m3),超出部分的170m3单价按0.9调整,即按162元/m3结算。    进度款为(430×180+170×162+600×160)=20.09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为20.094×(1-3%)=19.49万元    扣预付款后19.49-18.52/2=10.23万元    加上上月结转10.23+17.12=27.3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金额为27.35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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