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1)取得含增值税的广告代理收入200万元,因广告效果出色取得奖金5万元; (2)出租摄影设备取得含增值税的租赁收入50万元、收取设备磨损赔偿金8万元; (3)出售2014年购进的制图设备一台,含

admin2018-06-07  35

问题 甲广告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1)取得含增值税的广告代理收入200万元,因广告效果出色取得奖金5万元;
(2)出租摄影设备取得含增值税的租赁收入50万元、收取设备磨损赔偿金8万元;
(3)出售2014年购进的制图设备一台,含增值税售价0.2万元;
(4)向广告发布者支付广告发布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8万元:
(5)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
(6)购进职工集体宿舍用装修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5万元;为此,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11万元。
已知:文化创意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于当月认证通过。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甲公司出租摄影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50×17%=8.5(万元)
B、50÷(1+17%)×17%=7.26(万元)
C、(50+8)×17%=9.86(万元)
D、(50+8)÷(1+17%)×17%=8.43(万元)

答案D

解析 收取的设备磨损赔偿金属于价外费用,应与含税租赁收入一并价税分离后计算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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