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10天。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10天,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

admin2010-02-01  39

问题 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10天。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10天,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选项

答案(1)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证据为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停工通知书。 (2)此事项造成的后果是承包商的工人、施工机械等在施工现场窝工10天,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现场窝工的损失,因此承包商的损失费用项目主要有: 10天的人工窝工费;10天的机械台班窝工费;由于10天的停工而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3)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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