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
admin
2020-12-30
26
问题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
选项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D、采取特定的形式
答案
A,B,C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据此,选A、B、C项。D项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为有些民事法律行为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1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作家赵某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另类局长》,其主人公原型取自本县卫生局的已故局长钱某,并把钱某塑造成情场高手,不忠于家庭的形象。对此,法律可以如何救济?()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500万元,月利率30%,期限为2002年1月5日至7月5日。A公司请C公司担保,C公司出具担保书规定: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负责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全部本息还清时止。事后A公司无力偿还,B公司于2003年9月5日向
甲公司委托向某办理房屋租赁业务,向某在办理过程中垫付了相关费用,后甲公司发觉向某所租赁的房屋与公司的需要有差距,主张解除合同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国某公司拟认购中国境内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股份,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该认购增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丙、己四区均为丁市的市辖区,丁市为戊省省会。甲区的政苑宾馆与乙区的装饰公司在丙区签订一份宾馆内部装修合同,由装饰公司承担政苑宾馆位于己区的度假村装修工程,标的额约20万元。现当事人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该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法律,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正
2007年7月,陈某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为不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承保年龄,在申报被保险人年龄时故意少报了二岁。2009年9月保险公司发现了此情形。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77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74题,多选)
随机试题
测原油含水,称样要准确,精确到()和0.05mL。
适用于尿17-羟、17-酮检查的防腐剂是
鉴定矿物类中药的透明度时,应将矿物磨成的标准厚度是
甲于1997年8月8日欠乙8000元,声明是装修房子急需,而最近生意又不太好导致手头无现金。房子装修后不久甲生意也日益兴隆;1997年10月5日乙遂向甲索要欠款,甲以未约定还款时间且手头尚缺钱为由推托,乙于1999年9月5日再次向甲索要,甲很不情愿还给乙钱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表现为()。
2013年7月23日,中国建设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洪章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王洪章要求要坚持做到“三个聚焦”,即()。
教育心理学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Peoplehavewonderedforalongtimehowtheirpersonalitiesandbehaviorsareformed.Itisnoteasytoexplainwhyoneperson
Areorganicallygrownfoodsthebestfoodchoices?Theadvantagesclaimedforsuchfoods【C1】_____conventionallygrownfood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