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陈光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光的儿子陈亮在外地工作,1998年陈光去世,陈光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1999年陈治未经陈亮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一龙,陈亮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亮,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
陈光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光的儿子陈亮在外地工作,1998年陈光去世,陈光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1999年陈治未经陈亮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一龙,陈亮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亮,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
admin
2009-01-14
28
问题
陈光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光的儿子陈亮在外地工作,1998年陈光去世,陈光的五间瓦房由其侄子陈治一家暂住。1999年陈治未经陈亮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胡一龙,陈亮听说后立即将陈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治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陈亮,陈治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过程中,陈治提出反诉,要求陈亮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金。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陈治的反诉?( )
选项
A、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
B、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
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陈治另行起诉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二审法院对在二审过程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也就是说,在二审中法院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但是不能对反诉进行裁判。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本诉和反诉是不同的两个诉,如果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反诉,法院直接将其和本诉一并审理,因二审是终审裁判不得上诉,反诉之诉就丧失了一次依法获得救济的机会,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利的,且有违法律关于审级的规定。故本题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0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合伙人C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应如何处理?如果×公司没有损失,对×公司要求合伙企业支付全部违约金的主张,合伙企业可否提出异议?
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若一审法院认为,丙公司应当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起诉。于是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这种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丙公司能否上诉?
被告方王五认为,自己已于2002年底退伙,故夜来香饭庄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张三、李四承担。王五的辩称有理由吗?为什么?本案的被告是谁?
2003年1月9日,某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乔某逮捕,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井罚,判决乔某有期徒刑8年。乔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并将乔某
该合伙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若企业解散后,债权人银行要求陆维偿还8万元债务,而陆维有无偿还债务的义务?为什么?
案情:2014年1月长风服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风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东海图书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海公司”)。章程所定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万元,发起企业共认购200万元的股份,其余3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恰好碰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
某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集资修建村级小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分别向村民李某等10人集资人民币100元。李某等10人均不服乡政府向自己收取集资款的行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的《决定》违法,因此乡政府向李某等人
一日凌晨4时左右,在西城区招待所住宿的张三突然被楼下“砰”的一声巨响惊醒,他透过窗玻璃看到在他对面十来米远的西城区百货大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闸门。张三当即唤醒了同室的李四,后两人一同敲开了2楼值班室的门,并向旅馆老板讲述了情况。
随机试题
主梁与次梁交接处,主梁内配置附加___________。
WhileIwaswaitingtoenterauniversity,Isawinanewspaperateacherjob【C1】______ataschoolabouttenmilesfromwhereI
A.胰蛋白酶B.糜蛋白酶C.胰淀粉酶D.羧基肽酶分解淀粉为麦芽糖的是
男性青年,左上腹被人刺伤,肉眼血尿伴休克,此时应
A、脑内钙化B、眼结膜炎C、水疱疹D、鞍鼻E、喉乳头瘤梅毒孕妇分娩的新生儿易出现()
农用地分等定级外业补充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保证人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三公司意欲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以下各项行为中哪项会导致投标无效?()。
下列保险合同中,属于效力未定合同的是()。
国人大多都有一点历史癖,所以,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有广大的读者和观众。在历史题材的作品中,史占多少,剧占多少?哪些史实可以剧化,哪些史实不可以剧化?史与剧怎样结合?等等。其中一些讨论,与其说是认识上的分歧,不如说是在实践上操作的难题,分寸把握的难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