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闸工程,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投标,将该工程承包给一家施工单位,双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闸门的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水闸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进行水闸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先浇筑浅部位的混凝土,后浇

admin2012-08-15  29

问题 某水闸工程,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投标,将该工程承包给一家施工单位,双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闸门的制作安装工程分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水闸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进行水闸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先浇筑浅部位的混凝土,后浇筑深部位外的混凝土。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水闸混凝土工程塌落事故,工程不能正常使用,事故处理所需2个月时间。
   [问题]
   1.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项目法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2.施工单位进行水闸混凝土施工的程序是否合理?如不合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3.水闸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原则是什么?
   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本案例中所发生的事故属于哪一类型?
   5.该工程发生的事故应由谁来处理?

选项

答案1.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规定,项目法人在以下情况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对该推荐分包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 2.施工单位进行水闸混凝土施工的程序不合理。 这样浇筑可能会扰动已浇筑部位的基土,导致混凝土沉降、走动或断裂。 3.水闸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原则是先深后浅、先轻后重、先高后矮、先主后次。 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本案例中的事故属于较大质量事故。 5.该工程发生的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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