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2009-05-14  22

问题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执行程序都是因为当事人的申请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C、执行机构只执行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答案1,2,4,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可见,执行程序的开始可以是当事人申请开始,也可以是审判人员移送开始,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是修正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不再如题干所述区分双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错误;《执行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可见,执行机构除了执行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还执行其他的生效的法律文书,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可见,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的执行法院包括一审法院、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D错误。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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