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革命根据地等叫做“红色景点”,到红色景点参观叫做“红色旅游”。浙江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以前收费卖门票时游客非常多,去年7月按省文物局规定免费开放后却变得冷冷清清。全国不少红色景点都出现了类似的尴尬局面。 如果以下哪项陈述为真,能够最好地解释上述
革命根据地等叫做“红色景点”,到红色景点参观叫做“红色旅游”。浙江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以前收费卖门票时游客非常多,去年7月按省文物局规定免费开放后却变得冷冷清清。全国不少红色景点都出现了类似的尴尬局面。 如果以下哪项陈述为真,能够最好地解释上述
admin
2013-05-23
22
问题
革命根据地等叫做“红色景点”,到红色景点参观叫做“红色旅游”。浙江长兴县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以前收费卖门票时游客非常多,去年7月按省文物局规定免费开放后却变得冷冷清清。全国不少红色景点都出现了类似的尴尬局面。 如果以下哪项陈述为真,能够最好地解释上述奇怪的现象?
选项
A、很多游客为上海世博会所吸引
B、一些红色景点的公共设施比较落后,服务质量不高
C、国家六部委号召免费开放红色景点,旨在取消价格门槛,让更多的人接受红色教育
D、大部分游客通过旅行社的安排进行红色旅游,而旅行社的大部分盈利来自门票提成
E、红色景点免费开放有助于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
答案
D
解析
题干需要解释的奇怪现象是:红色景点往往在门票收费时游客非常多,而免费开放后却变得冷清。D项所述是对此现象的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其余选项均为无关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uC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中小学中常用的基本教学方法是()
德国教育家康德提出教育性教学原则,他认为教育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尽可能地获得知识和技能。
试述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现实意义。
宋代书院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比较西欧中世纪大学和中国古代书院的异同。
皮格马利翁效应
心脏的搏动引起血液循环。对同一个人,心率越快,单位时间进入循环的血液量越多。血液中的红血球运输氧气。一般地说,一个人单位时间通过血液循环获得的氧气越多,他的体能及其发挥就越佳。因此,为了提高运动员在体育比赛中的竞技水平,应该加强他们在高海拔地区的训练,因为
一则公益广告劝告人们,酒后不要开车,直到你感到能安全驾驶的时候才开。然而,在医院进行的一项研究中,酒后立即被询问的对象往往低估他们恢复驾驶能力所需要的时间。这个结果表明,在驾驶前饮酒的人很难遵循这个广告的劝告。下列哪项,如果为真,最强地支持以上结论?
广告:任何认为润肤霜对皮肤并不重要的人都应当想一想地球的皮肤——土地在遭受旱灾时的情形。由于缺乏水分的经常湿润,地表变得沟壑纵横,支离破碎,葱绿的美景也消失了。因此,你的皮肤也应受到精心呵护,以免因缺乏水分而遭到破坏。这份呵护将来自于能有效防止皮肤干燥的雅
有七名心脏病患者E、F、G、H、I、J、K要分配给四名医生负责治疗,他们是张医生、李医生、王医生和刘医生。每名患者只能由一位医生负责,每位医生最多负责两名患者的治疗。患者中J和K是儿童,其余五个是成年人;E、F和J是男性,其余四人是女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随机试题
程序设计中,________可以看作是由有限个步骤组成的用来解决问题的具体过程,实质反映的是解决问题的思路。
按规范要求设计的土桩或灰土桩能够消除地基湿陷性的直接原因是()。
避雷器安装前的检查要求,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
2009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下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①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②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③B将其持有的乙公司100%的股份作价2.5亿元,用
案例下面是某求助者16PF的测验结果:关于联合型瑞文测验(CRT),正确的说法包括()
朴素是一种美。因为朴素美的形式不复杂,不______,寓美于清淡之中,所以更能衬托出人的自然美。重要的是.人们通过外表的朴素美.能看到______的内在美,这种美不显露于外,______它会让人的精神之美益加彰显。依次填入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1,3,4,13,53,(),36571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