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日,甲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10月2日,甲向乙交付电脑10台,乙先付定金l万元,双方约定在乙交完全款之前,电脑所有权归甲所有。11月15日,乙交完全款。在此期间,乙将10台电脑交丙使用,共获租金5000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将这5000元交给

admin2013-03-01  33

问题 2003年10月1日,甲乙签订电脑买卖合同,10月2日,甲向乙交付电脑10台,乙先付定金l万元,双方约定在乙交完全款之前,电脑所有权归甲所有。11月15日,乙交完全款。在此期间,乙将10台电脑交丙使用,共获租金5000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将这5000元交给自己,乙拒绝,双方遂发生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笔租金应归甲所有
B、该笔租金应由甲乙平分
C、设甲在11月30日才向乙交付10台电脑,从11月15日至30日,甲将这10台电脑租给丙,获租金3000元,该租金应归甲所有
D、该笔租金应由乙所有

答案C,D

解析 《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电脑10月2日交付,故租金归乙所有。对于C选项,在11月15日乙付完全款后,电脑所有权虽然发生转移,但是电脑没有交付,由此获得的利益应当由出卖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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