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用公司的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又将设备作为质押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可以使用设备进行生产,乙公司使用设备的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维修协议,丙公司维修工作完成后,

admin2021-12-16  38

问题 甲公司用公司的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甲公司又将设备作为质押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可以使用设备进行生产,乙公司使用设备的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维修协议,丙公司维修工作完成后,乙公司拒绝支付维修费用,丙公司将设备留置,丙公司申请法院将设备拍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银行优先于丙公司和乙公司受偿   
B、丙公司优先于银行和乙公司受偿   
C、乙公司优先于银行受偿,后于丙公司受偿   
D、乙公司优先于丙公司和银行受偿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根据该条规定,本题中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受偿,丙公司的留置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受偿,所以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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