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7-02-15
34
问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
A,B,C
解析
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
(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
(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
(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
(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
(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形可以推定被害人会作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s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是江城市人,自2007年起开始担任生产音响设备的民营企业江城市前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月薪15000元。任职期间,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张某在2008年又兼任生产汽车音响设备的江城市鹏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当年从该公司领取报酬10万元。就张某是
王某花20万元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3个月后,王某到4S店保养汽车时,员工告诉他:“你的车发生过事故,车门已整过。”王某心想,自己开车至今未发生过事故,因而怀疑自己所购车辆并非新车。后经证实,该4S店卖给王某的是一辆退货车。4S店将退货车卖给
村民王某家人口较多,三个儿子现均成家,一家人仍居住在20世纪50年代王某父亲留下的两间小土房里。2010年5月29,王某以住房紧张为由向村委会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准给他一处四间房的宅基地。但王某在该处建了四间房后,又在附近打了建两间房的地基,并动工
英国媒体报道,在过去20年里,有5名英国男子一直合开一辆车上下班,结果他们省下了10万英镑(约100万元人民币)油钱。其中,年龄最大的奥利弗马上要退休了,他说,拼车的生活令人难忘,他会永远怀念这么多年与他拼车的4位“车伴”。英国物价很高,油费更是高
所谓道德情感,是指人们对行为善恶、正邪的一种内心体验。()
下列说法中揭示了“报告”特点的有()。
我们党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进行实践和理论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要素的是()。
集体主义原则在道德实践中有不同层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属于()。
随机试题
以下选项中与if(a==1)a++;elsea=b;语句功能不同的语句是()。
阑尾炎患者若不能接受急症行阑尾切除术,且伴存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有手术禁忌,可选择的主要措施是()
手太阴肺经的起止穴分别是手厥阴心包经起止穴分别是
某药消除半衰期为12h,一次服药后约()内体内药物基本消除
采暖冷风渗透耗热量计算,应包括的内容有_______。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进度目标是项目的()阶段。
境外公司为境内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合同价款53万元,且该境外公司没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下列白酒属于米香型的是()。
Itisdifficulttogiveadescriptionof【C1】______becausetheyvaryfromstatetostateandcitytocity.Sometownsallow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