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卷三第15题)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递交申请文件?

admin2018-06-28  37

问题 (2004年卷三第15题)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递交申请文件?

选项 A、电子申请方式
B、面交或邮寄纸件方式
C、传真机传送方式
D、面交或邮寄磁盘或光盘方式

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A.《专利审查指南2010》5-1-2“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中规定:“专利申请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办理。”《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1条第2款规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指定中国的专利国际申请(以下简称国际申请)进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阶段(以下简称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条件和程序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专利法及本细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取消了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传真提交的方式,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审查指南2010》5-1-2.1“书面形式”中进一步规定:“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审批程序中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视为未提交。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书面形式办理各种手续的,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办理各种手续的,均视为未提出。”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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