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依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关于执行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有( )。
依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关于执行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7-02-17
31
问题
依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关于执行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导致执行和解
B、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是引起执行中止的一种法定事由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是引起执行终结的一种法定事由
D、公民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
答案
A
解析
撤销执行申请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其结果直接导致执行案件的终结。B项说法错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是引起执行中止的一种法定事由,而不是执行终结的法定事由。C项错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D项错误。由此可知,本题应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o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政法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我们这个国家的未来,取决于正在茁壮成长的青年、少年、孩童。因为科技与商业的进步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创新与坚守,创新的源泉是好奇心、想象力和批判性思维;坚守的力量则来自内心的定力与意志。________。从这个意义上说,是那些与他们朝夕相伴的老师,决定了这个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1.7万个,比上年增长7.30%,其中社会团体36.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4万个,基金会7034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980.4万人,比上年增长13.4%。2015-20
下列历史上重要的科学实验与其实验结果对应错误的是:
航空机票的有效期比较长,如果乘客买了飞机票后选择改签或退票,恰巧又没有其他乘客补位的话,会给航空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航空公司选择超售机票策略,就是提前为航班准备好几名“替补乘客”,这显然能减少乃至避免给航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但是,航空公司超售机票导致极少
招生考试的目的在于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人才接受进一步深造。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进,当前的考试招生制度已臻完善,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规则,有效保障了教育公平。 但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总有一小撮人试图通过破坏规则谋求不正当利益。只要这类人成功一次,规则就被践
①被诊断为疑似感染者的人数及范围,被采取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的人数及范围等,做出妥当认定②以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为例,实践中需要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采取特定防护措施③对于此类情形,入罪应当限制在“严重”危险的情形,而且这
长期以来,我国对经济发展效益的评价是基于单纯的经济数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等,这是造成经济增长的同时背负严重的“生态赤字”的一个重要原因。毋庸置疑,GDP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的效益,但却不能反映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高消耗、高能耗
甲、乙、丙三人约定盗窃某仓库存放的物资,在前往途中,甲因惧怕,借口胃痛而返还回家,乙、丙趁值班人员不备潜至仓库,乙负责望风,丙负责盗窃,两人盗窃后逃跑时被值班人员抓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发生下列哪种情况,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某派出所民警甲在办理乙故意伤害丙案时,主动向丙的家属表示“不给点好处怎么帮你办案”,并要求其宴请派出所相关领导吃饭。丙的家属遂给甲送了一个5000元红包。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必须经常检查气割机气路系统有无漏气,气管是否完好无损。()
简述制定学前教育目标应遵循的依据。
造成黏冲的原因是
含有醛基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是
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46题)
外币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先按外币确定,所用折现率应采用人民币的折现率。()
下列事项中,不属于企业收入的是()。
凡是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都应该大力推动,凡是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都必须坚决反对。据此,可以推出( )
Weweremostimpressedbythefactthateventhosepatientswhowerenottoldoftheirseriousillnesswerequiteawareofitsp
Inanewarticle,fourLondondoctorswarnofaprofessionalwhoiscommittingmalpracticeandgettingawaywithit:thetooth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