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日,M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N公司,销售毛利率为35%,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5 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N公司应于2007年10月31日付款,2007年6月4日,经与招商银行协商后约

admin2013-04-22  37

问题 2007年2月1日,M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N公司,销售毛利率为35%,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5 5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N公司应于2007年10月31日付款,2007年6月4日,经与招商银行协商后约定:M公司将应收N公司的贷款出售给招商银行,价款为131 625元,在应收N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招商银行不能向M公司追偿。M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 11 7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 700元,成本为6 500元

选项

答案 (1)假定不考虑其他事项,M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7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131 625 营业外支出 32 175 其他应收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 175 500 ②2007年8月3日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贷:其他应收款 11 700 借:库存商品 6 500[10000×(1-35%)] 贷:主营业务成本 6 500 (2)假设2007年8月3日实际收到的退回是5 850元,则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其他应收款 5 850 借:银行存款 5 850 贷:其他应收款 5 850 借:库存商品3 25015 000×(1-35%) 贷:主营业务成本 3 250 (3)假设2007年8月3日实际退回的是17 550元,则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550 贷:其他应收款 11 700 其他应付款 5 850 借:其他应付款 5 850 贷:银行存款 5 850 借:库存商品 9 750 [15 000×(1-35%)] 贷:主营业务成本 9 75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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