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admin2013-12-20  20

问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

选项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人户抢劫的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有八种,即:(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所以,应当排除A项、B项和 D项。由于人户抢劫是指在居民的住所内抢劫,因此应当严格区分入户抢劫和入室抢劫。 C项属于入室抢劫而不是入户抢劫,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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