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 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 )

admin2013-12-28  35

问题 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
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    )

选项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可见,本题应选A项,排除BD项。至于C项,《民法通则》第137条所规定之 20年一般不认为是诉讼时效期间,而是民事权利申请求权之最长保护期间。更何况,此20年之起算点并非从“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而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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