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admin2018-07-03  27

问题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题)

选项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7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的“交易习惯”。本题中,旅游地当地盛行“赌石”活动,且约定购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很显然商家必然知道这一约定,应属于当地的“交易习惯”,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故A项正确。《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欺不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都是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况,故B项错误。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产生误解,而且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双方事前已约定损益自负,所以商家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交易,故C项错误。《民法总则》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潘某与商家之间的合同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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