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请根据本条规定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2)如何理解本

admin2013-09-09  34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请根据本条规定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诊疗活动”和“过错”?

选项

答案(1)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行为。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在医务人员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的医疗活动中。因此,医务人员是行为主体,医疗机构是责任主体。 2)患者遭受非正常的损失。大多数医疗行为都具有侵袭性,但这种侵袭必须是正常医疗行为导致的正常损失,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围,则构成了非正常损失。 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负担一定的义务,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则存在过错。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遭受的非正常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恢复健康的活动。“过错”是指行为人行为时的一种应受谴责的心理状态。在诊疗活动中,正是由于这种应受谴责的心理状态,法律对医疗机构所实施的行为作否定性评价,让其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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