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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dmin
2010-03-25
36
问题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全体合伙人或字号的名义与他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产生的债务。民法通则第35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法通则意见第53条,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这也就是说,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的共有财产和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人对外就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各自的出资为限。但合伙人对内就合伙债务按照份额承担债务。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是由合伙组织的性质、出资方式和财产规模决定的。个人合伙具有人合性质,法律对个人合伙的标的和数额一般限制很少。合伙人可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出资,而技术、劳务不能直接构成合伙财产,法律对合伙人的出资没有最低数额的限制,对储备基金的提取亦无要求。由此,合伙财产也就无法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相应增加,受到损害的可能性增大。为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合伙人对自己的经营行为加以约束,维护个人合伙与他人的交易安全,法律规定个人合伙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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