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以民国著名爱国商人钱某的生平为素材进行创作,完成一部约10万字的纪实作品,取名为《成功之路》,在某网站自己所开的博客上连载。美籍华人张某读到李某的博客,感到故事情节曲折动人,颇有意义。于是,张某下载了李某的作品并进行修改

admin2019-01-30  29

问题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以民国著名爱国商人钱某的生平为素材进行创作,完成一部约10万字的纪实作品,取名为《成功之路》,在某网站自己所开的博客上连载。美籍华人张某读到李某的博客,感到故事情节曲折动人,颇有意义。于是,张某下载了李某的作品并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一部15万字的纪实作品,取名为《创业之路》,然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投给我国甲出版社。
    甲出版社认为《创业之路》中的主人公钱某爱国、富有正义感,并且在动荡的年代探索出成功的创业之路,对当今的青年创业仍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于是与张某签订出版合同,首印1万册。图书出版后,甲出版社又请人将该书由汉文翻译成藏文,然后出版了1 000册藏文版《创业之路》。
    李某购得汉文版的《创业之路》后,发现其中有许多段落的文字表述与自己的作品《成功之路》完全相同。经过仔细比对,发现相同的表述总计约有9万字,而全书中并未提及李某及其《成功之路》。于是,李某以张某与甲出版社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某承认李某所说的情况属实,但又辩称:《创业之路》是纪实作品,作品的主人公钱某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创业之路》借鉴已发表作品《成功之路》并较多使用其中的文字表述,意在真实反映历史人物。这是纪实作品常用的文学创作手法,而从著作权法意义上来说,这是属于对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并不构成侵权。同时,张某声称对藏文版《创业之路》的出版毫不知情,甲出版社未经作者允许就翻译出版藏文版图书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他要求甲出版社为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甲出版社认为:第一,张某是《创业之路》的作者,出版社是与作者签订书面出版合同后才出版该书的,出版社不能为作者的行为承担责任,即使张某侵权,也与甲出版社无关。第二,将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出版属于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第三,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方法是调解、仲裁和诉讼,而李某未经调解就提起诉讼,在程序上不合法,其起诉行为是无效的。
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张某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 (2)理由:纪实作品为介绍某人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一定要指明所引作品的作者及出处,而张某没有这样做;并且张某直接利用李某作品的文字数量太大,已成为其作品的实质部分,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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