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假释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假释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2-08-12
26
问题
下列关于假释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根据法律的规定,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满足假释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
B、甲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第7年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3年,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得对甲适用假释
C、钱某因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第6年又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钱某不得适用假释
D、陈某被假释后,在假释考验期内,陈某将李某打成重伤,但是直至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无需对陈某撤销假释
答案
B,D
解析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考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满足假释其他条件的的,可以适用假释,A选项正确,不选。甲是在刑满释放后第7年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得,不属于累犯,当然可以适用假释,B错误,应选。《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因此,钱某属于累犯,而累犯不得适用假释,所以对钱某不得适用假释。因此C正确,不选。只要被假释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何时发现均应撤销假释,将其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新罪应判处的刑罚实行合并处罚。因此,D错误,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X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戊是领土接壤的几个国家,它们于2000年缔结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A条约。2002年甲、乙两国又共同加入了关于环境保护的B公约。假设A条约和B公约中无解决条约冲突的相关条文。有关条约冲突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我国宪法列举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构成违宪?()
列关于秦汉时期刑罚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观点是:
下列选项中的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对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喜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奖励。下列关
检察官有下列情形,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A房地产公司从B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海边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A房地产公司应至迟于2000年10月20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A公司于2000年8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2002年12月,A公司以资金短
随机试题
在()汇率制度下,一国在短期内将汇率钉住某种平价,但根据一组选定的指标频繁地、小幅地进行调整。
"WildSpirit,whichartmovingeverywhere;/DestroyerandPreserver;hear,Ohear!"Questions:A.Identifythepoemandthepoet.
A.运输证明B.运输证明副本C.麻醉药品专用卡D.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E.准予邮寄证明托运人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SS神药品运输手续,应当将()交付承运人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关
以下不属于地质灾害的是______。
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
WhatdidtheInternationalCentersendouttostudents?
A、Atthepostoffice.B、Atthebank.C、Inthestreet.D、Intheoffice.C推理判断题。对话中,女士询问男士怎样去附近的银行,男士说沿着这条街在拐角处左拐就是了。由此可以推断,对话发生的地
Choosingwhattodoinlifeisoneofthehardestdecisionsthatapersonhastomake.Somepeoplechoosetooearlyand【B1】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