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律师承办诉讼案件,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叙述哪项不正确?( )
律师承办诉讼案件,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叙述哪项不正确?( )
admin
2009-03-23
27
问题
律师承办诉讼案件,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叙述哪项不正确?( )
选项
A、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副本送达律师
B、法院只将判决书副本送达本案当事人,而无需送达律师
C、判决书副本送达律师,由人民法院决定
D、判决书副本送达律师,决定于律师本人是否向法院提出送达判决书副本的要求
答案
2,4,8
解析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125条:“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W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催要时,乙公司称无权支付货款,甲公司得知丙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维修费10万元,债务已到期,但是丙公司未向乙公司履行债务。回答以下问题:
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外商投资法律中的哪些规定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要求?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
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张某系公安人员,一日着便衣执勤,车上遇劫匪有5人且持有凶器,便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所以未能站出来制止劫匪的行为,致使多名旅客伤亡且财物被劫,张某的行为属于()。
王老师在课堂上讲道,在人类面前有两种规范存在着,一种是自然法则,一种是社会规范。理解这两种规范,对我们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选项中正确的理解是:
随机试题
______道德观认为,能尊重和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行为才是善的。
患者,男,37岁,已婚。持续性发热60天伴咳嗽、咳白色泡沫痰、盗汗。既往:5年前因外伤,手术治疗并输血600ml。两侧颈部可扪及多个肿块,黄豆至蚕豆大小,质硬,活动度良好,无压痛。双肺呼吸音清晰,心律齐,无杂音,肝脾未扪及。血常规:白细胞7.8×109/L
用电单位的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电气设备的特性、供电距离、供电线路回路数、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及其发展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009年)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工作效率与功率因数随负载的变化规律是()。
某种混合气体由A、B两种可燃气体组成。各组分的浓度及爆炸下限见下表,则这种混合气体的爆炸下限为()
某教学楼建筑高度为21m,共6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内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该建筑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通敞开式外廊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为()m。
研究表明,小盘股票的表现与大盘股票的表现显著不同,而且从历史上看,小盘股票的总体表现要差于大盘股票的表现,而且投资风险较高。()
若(AX)=0122H,四个标志位CF、SF、ZF、OF 的初始状态为0,执行指令SLIBAX,OFFFH后,这四个标志位的状态是( )。
函数filecopy的功能是,将fin所指文件中的内容输出到fout所指文件中,但函数不完整: voidfilecopy(FILE*fin,FILE*fout) {charch; ch=getc(fin); while(__
Sleepisveryancient.Intheelectroencephalographic(脑电图仪的)senseweshareitwithalltheprimates(灵长类动物)andalmostall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