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对于紧急避险的理解中,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
下列对于紧急避险的理解中,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
admin
2017-03-21
30
问题
下列对于紧急避险的理解中,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危害来源于人的不法侵害
B、避险对象只能针对第三方合法权益
C、避险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D、避险主体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答案
B,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拈:(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危险的来源既包括人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自然力的影响;(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4)具有避险意识;(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故本题答案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Vo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专业综合基础课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专业综合基础课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小明想从8×8的方格棋盘(下图)中画出一个由三个小方格组成的“L”形(可旋转),那么他一共有()种不同的画法。
评价的概念早已存在。在大规模统一考试中,因为参与人数多,考试时间短,相关技术还不成熟,评价操作比较困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人为本、人尽其才观念的深入人心,评价重新受到关注。目前,教育相对发达的英、美、俄、日、韩等国家,纷纷根据本国实际和社会特点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人才已成为决定一国参与国际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因而世界各国都把人才视为最稀缺的战略资源,并_______在全球范围内网罗和争夺优秀人才。不同国家吸引高端人才的做法_______,但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我国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大型银行。作为首家四大国有银行半年报,建行财报显示,该公司2010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达到92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2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07.79亿元,相当于平均每天赚四个亿,成为到目
2013年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9%(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比2012年12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79%。 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
制度包括正式的法律原则和非正式的风俗习惯两方面。它是交易的结果,制度确立之后便形成相对稳定的利益格局,从而产生制度惯性。在这种惯性中,风俗习惯的变迁与法律规则的变迁都是比较缓慢的。所以()。
2011年,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体系。全年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0万件,涉及土地5.0万公顷(耕地1.8万公顷),同比分别上升5.8%、11.0%(耕地下降2.4%)。立案查处违法用地
优秀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员工?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__________的员工,更需要员工发挥其聪明才智。如果领导者不能充分信任员工、激励员工,很多员工并不会多走一步,主动承担责任,为企业做出额外的贡献。即使员工能对上司的吩咐一五一十地执行,不会消极怠工,但也绝
近因原则是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或空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风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
随机试题
知识管理的激励机制包括()
领导者帮助组织成员认清所处的环境和形势,指明活动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路径时所发挥的作用是()
阻光率与透光率的关系是
护士观察瞳孔时,不需要记录的内容是
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
在考虑利用管理层的专家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以下()工作。
如果这次你被遴选到省直机关,准备开展一项下基层的调研工作。你会怎么做?
条件充分性判断: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
HowdoyougettoCarnegieHall?Practice.Inagroundbreakingpaperpublishedin1993,cognitivepsychologistAndersEricssona
Whatisyourfavoriteformofentertainment,andwh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