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
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
admin
2014-04-28
30
问题
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
选项
A、甲经同事乙同意,为其购买一份人寿险
B、丙为自己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购买一份人身险
C、丁公司为其经营管理的风景区内的一颗巨型钟乳石投保一份财产险
D、戊公司为其一座已经投保的仓库再投保一份财产险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享有保险利益的对象包括: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本题中,A项甲经同事乙同意,为其购买一份人寿险,视为甲对乙有保险利益,故应选。B项丙对其刚出生的孩子有保险利益,故应选。
而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考虑到财产的流通性,《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对保险人将不享有请求赔偿权。被保险人在购买财产保险时,法律并不要求其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因此C项的丁公司完全有权对自己经营的财产投保财产险,故C项正确。D项的戊公司也完全有权为自己所有的仓库再投保一份财产险,只是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在赔偿时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U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其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产生的下列费用哪些为破产费用?()
某公司于1994年12月10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公告取得一注册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外国公司甲和中国公司乙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三)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为了创造自己的品牌,某内衣专卖店注册了“活得好”商标,该商标的性质属于哪一类商标?
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
随机试题
产时窒息的紧急治疗措施首先是
男,35岁。两周来右侧后牙咬物不适,喝热水引起疼痛。近3天来,夜痛影响睡眠,并引起右侧耳后部痛,服镇痛片无效。检查时见右侧上、下后牙多个充填体。应考虑的诊断最可能是
女,32岁,蛋白尿2年,尿少1周入院,全身凹陷性水肿,血压正常,血清蛋白11g/L,肾功能正常,尿蛋白10g/24h,诊断肾病综合征。哪项处理不当
业主通过施工合同由施工单位承包施工,通过监理合同由监理单位承包管理。()
庭审中,甲建筑公司出示了施工承包合同以证明索要工程款的正当性,此合同属于()。由于建设单位指出甲建筑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求鉴定,则其鉴定申请应当在()之前提出。
根据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基金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下列报表中采用多步式格式的报表是()。
通过训练求助者有意识地控制自身的心理生理活动,降低唤醒水平,改善机体紊乱的心理咨询方法是()。
以下不属于武术运动特点的是()。
出租车队去机场接某会议的参会者,如果每车坐3名参会者,则需另外安排一辆大巴送走余下的50人;如每车坐4名参会者,则最后正好多出3辆空车。问该车队有多少辆出租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