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规定。

admin2009-02-15  34

问题 简述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规定。

选项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相关规定: (1) 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 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①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②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 ①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②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请大家参阅教材中相关规定。该简答题是2005年新增内容,也是目前实务中常用的一个知识点,我们估计作为考点的概率很大。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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