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

admin2018-08-09  23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

选项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C、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D、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

答案C,D

解析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依法不能从事的法律行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其中,《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A选项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但要注意的是《合同法》针对的是合同行为,对于非合同行为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也就是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非合同行为(单方行为)绝对无效,由于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故B选项不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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