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8年8月,县税务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 此外,唐某还授意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

admin2019-10-25  16

问题   惠江市渡口县昌盛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电子产品生产与销售。2018年8月,县税务局依法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派人对该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来到公司后,公司负责人唐某借故避而不见,致使税务人员无法对其询问。
  此外,唐某还授意财务人员,只向税务人员提供产品销售情况的部分资料,并让其谎称,因财务经理出国无法找到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县税务局于2018年8月25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处以50 0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以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为由,于9月2日向惠江市税务局(位于惠江市海光区)申请复议。惠江市税务局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有关情况后,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复议决定:渡口县税务局认定昌盛贸易有限公司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程序合法,但是处罚明显过重,变更为罚款20 000元。该公司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10月12日,渡口县人民法院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请求撤销处罚决定。10月15日,海光区人民法院也收到该公司递交的起诉状,诉讼请求相同。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被告资格、管辖法院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渡口县税务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B、惠江市税务局是被告,应由渡口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C、惠江市税务局是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D、惠江市税务局是被告,应由惠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E、渡口县税务局和惠江市税务局是共同被告,应由海光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诉讼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管辖法院是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的,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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